山東:明年起專項資金扶持新能源汽車
為進一步推進新能源汽車的產業化,日前,山東省政府下發了《山東省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財政扶持辦法(試行)》,自2010年起,省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新能源汽車研發生產和示范推廣。到2012年,全省新能源汽車生產能力達到8萬輛。
《辦法》要求,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城市濟南、淄博、濰坊、煙臺、臨沂、德州、聊城等進行試點,在公共交通、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在省內5A 級旅游景區推廣應用新能源觀光車。
山東省將以財政獎勵的方式,扶持新能源汽車高新技術產業化重大項目。主要支持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以及動力電池、驅動電機及控制系統等關鍵零部件的產業化。各示范城市要安排一定的資金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補貼,并對配套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給予補助。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的企業和單位,可根據購買的車輛型號、數量及規定的補貼標準,向同級財政、交通和科技部門提出購置補貼申請。
同時,以現有新能源汽車生產骨干企業為基礎,積極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進行新能源汽車關鍵技術的研發和創新,加速汽車傳統技術的更新改造,加大新能源汽車的應用與示范,培育一批整車和配套產業的自主化品牌,逐步形成技術優勢、品牌優勢和市場優勢。到 2012年,全省新能源汽車生產能力達到 8萬輛,在當年新車中所占比重達到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