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工信部發布了《關于擬恢復6家企業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的公示》,青年汽車、上汽唐山客車、重慶力帆、鄭州日產、上海申沃、重慶恒通6家企業正式恢復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以下為公示原文:
2017年1月24日,我部向金華青年汽車制造有限公司等7家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了撤銷違規車型公告、暫停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進行為期2個月整改等處罰措施。
整改期滿后,金華青年汽車制造有限公司、上汽唐山客車有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鄭州日產汽車有限公司、上海申沃客車有限公司、重慶恒通客車有限公司6家企業向我部提出驗收申請。按照《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辦法》(工產[2010]第109號)等有關規定,我部委托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于2017年4月10-14日分別對6家企業整改情況進行了現場驗收。經現場驗收,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認為6家企業針對行政處罰決定的整改工作到位,企業生產一致性保障能力滿足相關規定要求,建議恢復其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現將以上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如有意見或建議,請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于4月24日前反饋至裝備工業司。
傳真:010-66013708
郵箱:qiche@miit.gov.cn
裝備工業司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