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工信部發布《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推薦性國家標準報批公示。根據報批公示顯示,《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擬于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規定了汽車駕駛自動化功能的分級,是我國基于駕駛自動化系統,車輛能夠以自動的方式持續地執行部分或全部動態駕駛任務的行為。
基于駕駛自動化系統能夠執行動態駕駛任務的程度,根據在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角色分配以及有無設計運行條件限制,將駕駛自動化分成0~5級。
● 0級駕駛自動化(應急輔助)
駕駛自動化系統不能持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但具備持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
● 1級駕駛自動化(部分駕駛輔助)
駕駛自動化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內持續地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且具備與所執行的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相適應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
● 2級駕駛自動化(組合駕駛輔助)
駕駛自動化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內持續地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和縱向運動控制,且具備與所執行的車輛橫向和縱向運動控制相適應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
● 3級駕駛自動化(有條件自動駕駛)
駕駛自動化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內持續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
● 4級駕駛自動化(高度自動駕駛)
駕駛自動化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內持續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接管。
● 5級駕駛自動化(完全自動駕駛)
駕駛自動化系統在任何可行駛條件下持續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接管。
原文如下:
根據國家標準委下達的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工業和信息化部已組織完成《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推薦性國家標準制定工作。在標準批準發布之前,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現對標準報批稿及編制說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0年4月9日。
如有不同意見,請在公示期間填寫《推薦性國家標準反饋意見表》(見附件3),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KJBZ@miit.gov.cn(郵件主題注明:《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推薦性國家標準報批公示反饋)。
公示時間:2020年3月9日-2020年4月9日
公示意見反饋郵箱:KJBZ@miit.gov.cn
聯系電話: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附件2:標準報批稿及編制說明.zip
附件3:推薦性國家標準反饋意見表.doc
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