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 第50號)有關規定,為充分發揮特別公示制度作用,促進汽車產業健康有序發展。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設置專欄,集中發布列入特別公示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名錄,其中,乘用車企業5家,客車企業10家, 改裝類客車企業45家,貨車企業5家, 通用貨車掛車企業330家,運輸類專用車企業12家(名單附后)……
據了解,經特別公示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在特別公示期間不予辦理準入變更。申請移出特別公示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經工業和信息化部核查準入條件保持情況通過后,取消特別公示,恢復辦理準入變更。
不能維持正常生產經營是指:連續兩年年均乘用車產量少于2000輛、貨車產量少于1000輛、客車(整車類)產量少于1000輛、 客車(改裝類)產量少于100輛、摩托車產量少于5000輛、 通用貨車掛車產量少于100輛。工業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據產業發展情況調整有關產量數值。
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持續加強對特別公示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監督管理,動態更新特別公示企業名錄,并與相關部門加強信息共享,實施聯合監管,切實推動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以下是此次列入“特別公示”的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