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上汽紅巖微信公眾號發布《上汽紅巖汽車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債權申報通知書》,正文如下:
第一商用車網注意到,與此同時,上海新動力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重整啟動債權申報及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公告也于8月7日發布。2025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決定書的公告》(公告編號:臨 2025-050),重慶五中院出具(2025)渝05破282號《決定書》,指定泰和泰(重慶)律師事務所和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重慶分所聯合擔任上汽紅巖管理人。上汽紅巖管理人根據有關規定開展上汽紅巖的重整工作,通知各債權人及時申報債權并參加債權人會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五中院公告,上汽紅巖的債權人應在 2025年9月15日前,向上汽紅巖管理人申報債權。
具體如下:
一、債權申報通知.
(一)債權申報期限
上汽紅巖的債權人應在2025年9月15日前向上汽紅巖管理人申報債權,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于連帶債權,并提供相關證據。債權人未依法申報債權的,在重整計劃執行期間不得行使權利,在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可以按照重整計劃規定的同類債權的清償條件行使權利。上汽紅巖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上汽紅巖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二)管理人工作地點及債權申報方式
1、工作地點及聯系方式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黃環北路 1 號上汽紅巖汽車有限公司1 號門聯系人:房燕妮、馮鈺婷、李春燕、劉清花
電話:19389323250、19389323251、19389323252、19389323253
2、債權申報方式
線上申報:律泊智破系統(https://www.lawporter.com)
二、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通知
根據重慶五中院公告,上汽紅巖重整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定于2025年9月24日9時 30分在重慶五中院破產法庭第四審判庭召開,并同步進行網絡債權人會議(參會方式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債權人應按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三、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上汽紅巖為公司核心子公司及重卡生產經營平臺,若重整得以成功實施,將有利于化解上汽紅巖債務。后續公司將在積極化解重卡生產業務風險的同時保障公司其他業務的穩定發展,本次重整事項不會對本公司非重卡業務的日常經營造成重大影響。
由于上汽紅巖重整計劃尚未確定,重整進程及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重整結果,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在重整期間,上汽紅巖將依法積極主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開展相關重整工作,確保生產經營和員工穩定,最大程度保障各方權益;履行債務人的法定義務,在平等保護各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積極與各方共同論證解決債務問題和未來經營發展問題的方案;力爭通過重整計劃的執行,最大程度改善上汽紅巖資產負債結構,從而改善公司資產負債結構,降低公司體系內債務體量,保護廣大中小股東利益。
四、風險提示
雖然目前法院裁定上汽紅巖進入重整程序,但在重整事項推進過程中,仍存在重整計劃表決未能通過,重整計劃表決通過后未獲得法院批準,以及重整計劃獲得法院批準后無法執行等可能,上汽紅巖后續重整事宜尚具有不確定性。公司將及時披露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督促上汽紅巖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公司將持續密切關注上汽紅巖重整事項的進展情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鑒于該事項存在不確定性,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上海證券報》、《香港文匯報》、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等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