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工信部等五部委發文嚴查柴油車國四造假
為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從源頭控制機動車污染,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以下簡稱五部門)決定在全國范圍內聯合開展新生產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督檢查工作。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面監管、各司其職、部門聯動、務求實效”的原則,建立機動車環保達標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嚴格實施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堅持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相結合,以中重型柴油車為重點,在新車型檢測、生產、銷售、注冊登記等環節開展聯合執法,堅決打擊制造、銷售環保不達標機動車違法行為,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
二、工作任務和分工
環境保護部總牽頭,負責新生產機動車和發動機環保達標監督檢查工作,解釋機動車排放標準。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部門積極配合,分別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落實責任分工,抓好組織實施。
(一)新車型檢測環節。加強新生產機動車和發動機檢驗機構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出具虛假報告行為,確保新車定型達到排放標準要求。質檢總局負責對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及檢驗機構是否按照認證及標準要求開展排放認證、檢驗進行監督檢查,環境保護部負責對檢驗機構是否按標準進行排放檢驗進行監督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對油耗標準檢驗進行監督管理。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問題的檢驗機構,由質檢總局依法出具處理意見,暫停其受理新車檢驗相應業務,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分別做出相應處理。
(二)新車生產環節。加強新生產機動車和發動機生產企業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規生產環保不達標車輛行為,確保用于國內銷售的機動車和發動機達到排放標準要求。環境保護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負責確定檢查企業和車型,通過抽樣實驗、查驗排放控制關鍵部件、核對產品采購合同和進出庫記錄等方式開展機動車生產環保達標監督檢查。質檢總局負責機動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督管理,嚴格執法檢查程序,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在進口口岸對進口機動車環保達標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通報環保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機動車產品節能管理,加強生產企業產品合格證的監督檢查。
(三)市場銷售環節。加強機動車銷售企業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銷售不達標車輛違法行為,確保銷售的機動車符合環保標準要求。環保部門對市場銷售的車輛進行抽查,做好機動車環保達標配置查驗技術判定,質檢部門認定的檢驗機構做好有異議車輛鑒定仲裁,工商部門對環保部門抽查工作給予支持,做好機動車銷售企業登記注冊管理,并依法對銷售經有關部門判定不達標車輛行為進行處罰。